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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为了生存空间而战

2000-12-20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本报记者 郭晔 我有话说

近日,网上各大媒体先后以“博库状告TOM.COM登载该公司独家签约作品”为题,对2000年12月4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博库起诉TOM.COM侵权案进行了报道。消息一传出立刻引起读者的关注。为此我们在12月8日走访了博库网(中国)方面的有关负责人。

据博库网版权法律部律师总监李朝应先生介绍,博库此前发现,与博库独家签约的电子版权作品《我们干点什么吧》、《长袖善舞》(作者周洁茹)被WWW.TOM.COM的子网站WWW.CN.TOM.COM擅自登载上网,作为一家服务于全球华人读者的中文图书网站,原告博库公司方面认为:依据著作权法,两被告未经许可将上述作品登载上网,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专有使用权。在起诉书中,博库的诉讼请求是: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,并在其网站首页上发表致歉声明至少30天,两被告对其侵权行为致使原告遭受的经济损失26,010元以及原告为处理本案而支出的包括公证费、律师费在内的费用共计16,400元,共计42,41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。

博库方面有关人士介绍:“在2000年12月6日的被告方网页上,相关内容已经被删去,但是已经保留了证据。”

“现在我们是在为生存空间而起诉,并呼吁业界加强自律,期望大家提高版权意识。这样,至少我们收费下载的商业模型就可以实现。”博库网(中国)版权法律部总监李朝应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
在规范电子版权的问题上,博库在全球首家推出规范签约、支付稿酬后作者授权的现代操作模式,开创了国内保护作者的网络版权的先河,这种尊重作者著作权的做法吸引了越来越多作者。在反盗版方面,博库设计了反盗版的阅读器软件,加入了文字加密技术。但是尽管如此,被抄袭的情况依然防不胜防。李朝应先生对国内大量存在的电子版图书侵权现象表示理解,但也感到生存空间被挤压的痛苦。他特别指出:“我们是提供服务的,吸引作者的条件比较好,在今年8月份博库允许免费下载时,下载量之大以致于网站几乎瘫痪,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内容受到读者的欢迎,如果大家都能遵守游戏规则,著作权人的权益就能得到很好的保障,这样,作家、出版社得到的不会比纸书的收益少。可是处在一个恶劣的生存空间,抄袭已经非常普遍,这在某种程度上跟假冒伪劣产品差不多。这无疑是一种经济发展的短视行为。最严重的是抄袭的结果———大家都不愿创造,出版就成为无源之水。就会引发恶性循环,这样会使得作者、网站都得不到很好的回报———应了那句老话‘好人没好报’。”

“坚持原创,为生存空间而战,对于一个商业企业可能是很不合适的,这超出了企业的角色。”李朝应先生感到无奈。他说:“诉讼对我们公司来说,成本非常大,但这也是我们向业界普及法律概念的一种办法。我们一直致力于服务人性化,满足网民需求,这些是我们自己能控制的、能提高的。但是外部的环境却不是我们能完全左右的。目前,网上毕竟不是一个很成熟的市场环境,而且国内普遍认为抄袭是天经地义,这不能不说是认识上的误区;我们希望通过立法、执法来改变这种现象。非如此,我们国家进入WTO后都有很大困难。因为WTO的游戏规则首先就是: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,都要遵循其知识产权保护协议。国外一方面是抄袭现象少,另外在侵权赔偿上,国外法律规定:要求抄袭者做惩罚性赔偿。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是补偿性赔偿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只希望通过起诉,提醒和警示国内的抄袭者。希望大家为大环境的改善做出努力。”

对于能否打赢这场官司,博库方面表示了乐观,“我们不光是为自己的事业,还要为净化空气而做这些努力。”李朝应律师认为:“国内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本身是支持我们的,我们对此充满信心,很多案例(如六作家状告北京在线)也证明了这一点。如果博库没有生存空间,对我们是一个损失,对中国的产业何尝不是一个大的损失。”

12月7日上午,记者与TOM.COM有限责任公司的北京办事处———北京讯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关部张女士联系采访,张女士婉言谢绝,她说:“目前这个情况我们不是十分了解,没有太多说法,想确认一下再说。我们也是今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有关报道,此前双方没有接触。等到我们这边有一个商议结果才会与联系媒体。”在12月14日,记者又一次与张小姐取得联系,在电话里,她表示:“关于博库这个案子,我们是12月7日才接到法院传票,还在研究中,目前没有准备向媒体做过多表示,但有一点,众所周知,Tom.com一向注重知识产权保护,香港与北京双方的律师研究之后,认为我们不构成侵权。”

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,我们还会进一步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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